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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火辣辣的太阳不偏不倚地蹲在楼顶上,把院子里的青石板晒得发烫。蝉们躲在稠密的树叶里,拼尽所有的力气,吱吱地鸣叫着。
“他是我的未婚夫。”本来是一句应急的话,应秋珍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她连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一时的情急与冲动,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她感到羞臊,感到难为情,脸上火辣辣地发烧,头埋得很低,不敢抬头看对面坐着的常思根。
应秋珍真心地爱恋祖国,真心地爱恋程柏梁。她怀着一颗火热的心肠,送未婚夫走向炮火纷飞的战场。日本强盗还没有消灭,程柏梁就在战火中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和相爱相恋相思相念的人,还没有享受过人世间最美的夫妻生活,就阴阳分割,天地永别了。若不是心中悲伤,应秋珍也不会到城外祭奠,也不会碰到到假洋鬼子杜民德,也不会和常思根相遇。人生巧遇,她邂逅了一个见义勇为的男子汉。将来能和常思根结合在一起,恐怕也是天意的安排。
在校的教员和家属都知道了,这个初来乍到的陌生男子,就是应秋珍的未婚夫。好像过河踏上独木桥,一只脚已经迈出去,再想折回身,应秋珍感到确实困难。如果沿着这座独木桥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能否渡过这条翻着浪花打着漩涡的人生长河。
“他是我的未婚夫。”应秋珍的这句话,让常思根吃了一惊,他坐在饭桌前,嘴唇绷得紧紧的,脑海里翻滚着惊涛骇浪。
这句话,解了他的围,救了他的命。常思根也感到难为情。他只想老老实实找个事做,老老实实地做人,老老实实地教书,多挣些钱,补贴家里。他没有想到,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把他卷进一场重大案件之中。如果被抓进警察局里,即使断定不了他是游击队的侦探,棍棒之下,他也要走一趟鬼门关,身上脱去一层皮。杜金路独霸一方,儿子死了,说什么也不肯罢休。风波暂时平息了,说不定哪一天,灾难又会卷土重来。他想离开这里,可又不忍心丢掉来之不易的职业。常思根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
应尚礼夫妇看着面前的应秋珍和常思根,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极度的沉默。只有躲进树冠中的蝉最热闹。
夏青荣把应尚礼叫到院子里,说:“秋珍这孩子,不知道触动了哪根神经,竟说出那样的话。当真不当假的,全学校都知道了。你看这事该咋办?”
应尚礼看了妻子一眼,说:“唉,秋珍这孩子命苦,从小没了娘,跟着我东奔西逃的。眼看就要出嫁了,偏偏又遇到这样的不幸。人算不如天算,走着说着吧。”
夏青荣很干脆地说:“是啊,人算不如天算,也是老天爷安排就的。秋珍这孩子,既然说出来了,咱就招个上门女婿。这有啥难办的!柏梁没了,无论如何也活不过来。秋珍也不小了,只要她愿意,咱就成全她。你看思根这孩子,知书达理,有情有志,是个好男人。秋珍跟上他,受不了委屈,也遭不了罪。”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知道这孩子定亲了没有。就是没有定亲,还得看他愿意不愿意呢。”
“他定亲没定亲,问一声就知道了。如果定亲了,一手拍在箱子里,咱就不提了。将来事情的发展,也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如果没有定亲,就招他做咱家的女婿。”
应尚礼看着夏青荣,没有再说什么。
夏青荣把常思根喊到院子里,很郑重地询问他可曾定亲。常思根没有料到事情的发展竟会这样,一点儿精神准备都没有。他低着头,承认还没有谈对象。
应尚礼夫妇放心了。应秋珍的那句话,像泼出去的水,不能再收回来。
夏青荣说:“秋珍这孩子虽说定婚了,可还没有结婚,未婚夫就战死了。你把秋珍救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做俺家的女婿,别叫她难为情了。现在,不光是学校,就是警察局,保安队,都知道你是她的未婚夫。”
常思根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处,抬头看着天上的云彩,说:“这事儿也太突然了,我连想都没想过。应校长恁俩的心意我清楚。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俺爹俺妈同意了才行。”
夏青荣说:“这好办。只要你没啥意见,过几天就让秋珍跟你回去,看看恁爹恁妈。”
回到屋里,夏青荣让常思根挨着应尚礼,重新坐在饭桌前。
夏青荣看着应秋珍,说:“今天这一场子事,把我的胃口都闹得没有了。刚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秋珍把话说出去了。外边的人都知道咱家新招了一个女婿。秋珍你也好好听着,思根还没有定亲。现在,我和恁爸做主,让他做咱家的女婿。你也知道,恁爸继承的是恁姥爷创下的基业。这个学校,等俺俩下世后,就交给恁俩经营。”
应秋珍的脸更红了,心里像揣了一百只兔子,突突突地乱跳,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妈,看你!我心里刚平稳一些,你就提起这事儿来了。”
“不用看我不看我,我知道这几天你心里不好受。事情已经这样了,覆水难收啊。你爸的眼力没错。婚姻是人生的大事,我和你爸可不包办。如果没有其它想法,就给恁俩定下来。过些日子,就跟着思根去乡下老家看看,散散心。”
应秋珍和常思根的婚姻就这样定下了。没有媒妁之言,却有父母之命。应秋珍没有完全走出失去未婚夫的阴影,没有完全摆脱失去未婚夫的悲痛,没有消减思念程柏梁的感情,心里总也高兴不起来。一句情急的话,把她推到常思根面前,把她对程柏梁的那份儿感情,像红丝线一样,系在常思根的心头了。应秋珍心里不是滋味。和常思根倾心相爱吧,眼前总是抹不去程柏梁的音容笑貌;不和常思根相爱吧,在万分危急的关头,是常思根救了她,让她免去了一场灾难。她要做牛做马去报答,别说舍身相许,做她的妻子了。可是现在,她有点儿心痛。
应尚礼也觉得这样做有些突然,有些武断,有些唐突。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也不得不这样做。否则,降临到常思根和应尚礼两家头上的,就是家破人亡的灾难。他相信,时间长了,女儿会重新产生炽烈如火的爱情,和常思根的情爱融为一体,变成人间至爱的永恒。
一个女婿半个儿。应秋珍答应了这桩婚事。应尚礼夫妻俩,把楼上的一间卧室腾出来,让常思根住在里边看书做学问。一日三餐,夏青荣亲自下厨,做出的饭菜有滋有味。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互相劝慰,互相鼓励,融洽而和谐。
常思根的卧室,就在楼梯口的西南角。窗口朝南开,从早到晚,阳光都能照到屋子里。门口向东开,抬头睁眼,就能看到应秋珍的房间。
夏有三伏,冬有九九。十天一伏,九天一九。热在中伏,冷在三九。清朝皇帝已经退位三十多年了,国民政府的官员,使用了公元纪年法。山区城乡的普通百姓,仍然沿用传统的阴历纪年纪月。
不知道是“秋后加一伏”呢,还是“秋后加衣服”。总而言之,落叶知秋,哪种说法都对。八月立秋,九月白露。秋后加一伏,意在告诉人们,立秋了,伏还没有尽,还有一个末伏,白天暑气仍浓,外出活动,还需防止中暑。秋后加衣服,意在提醒人们,立秋了,夜晚气温渐凉,早出晚归,需要添加衣服。人们按惯常的习俗,去安排田间生产和家庭事务。农村很少有人识字,一到立秋,就随口说出,也难确定是哪种意思。流传的时间长了,地域广了,人们常把这两层意思合起来,告诉人们,立秋过后,还有一个末伏,需要添加衣服。
立了秋,把扇丢。快立秋了,无论天气多热,迎面吹来的风,总带有一股凉意。
山区里的学校,有很强的季节性。入伏放假,处暑开学。一个学年的第一学期中间,只有一个秋忙假。
应秋珍要当常家的儿媳妇了,要承担为常家操心劳神传宗接代的神圣使命。她的体内,将要融入常家的血脉和精髓。作为一个儿媳妇,无论长得俊,还是长得丑,都要到公婆家里烧火做饭,鞠躬问安。要在婆家安身立命,得到公婆的认可,为婆婆一家振兴家业,延续香火,首先要拜见公婆。
应尚礼夫妇要常思根带应秋珍回双槐村一趟,散散心,拜见拜见常家父母,尽快消除她失去未婚夫的悲痛,抹去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让她重新振作起来,走好未来的人生道路。
应秋珍要去双槐村拜见未来的公婆了。她毫无心思去想象出现在公婆面前的情景,却把程柏梁的遗物拿出来,紧紧地揣在怀里抱了一会儿。然后,把程柏梁的军装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上,把军帽放在衣服上,把程柏梁的照片放在军帽上,把程柏梁留下来的军功章,一枚一枚摆在军装上。看着程柏梁的遗物,应秋珍的心碎了。痛苦的缅怀击打着她悲伤的心,她的眼里充满了泪水。
照片里的程柏梁,仍在向她微微地笑。那微笑直穿透她的心脏,沁入她的灵魂深处,牢牢地揪着她的心。
帽徽是一个非常精美的图案。清澈的寰宇中,那轮圆圆的太阳射出的白光,把天宇间照得更加清澈,更加明亮。应秋珍感到遗憾,太阳的光芒为什么不是红的,却像久病的人那样苍白无力。
枚枚军功章都像程柏梁的眼睛,精灵一般地熠熠发光。似乎在微笑,又似乎在哭泣;似乎在讲述抗倭的英勇与无畏,又似乎在诉说命运的难测和无奈。枚枚军功章都像程柏梁的面容,不住在应秋珍面前晃动。似乎是满脸欢喜,又似乎是满脸悲愁;似乎在叙述打胜仗时的兴奋与欢悦,又似乎在转述战火中的悲壮与艰苦。
目光被泪水笼罩着,大脑被思念萦绕着,心情被悲苦噬咬着。应秋珍的神情,专注在对程柏梁的怀念中。常思根在门口轻轻地叩门,她都没有听到;常思根推开房门走进来,她也没有发现;常思根站在她身边了,她也没有发觉。
“你要是心里有他,就把这些遗物当作纪念品,好好珍藏起来吧。”
常思根默默地看着床上摆放着的遗物,被应秋珍赤诚的心深深地感动了,声音很沉重。应秋珍的未婚夫牺牲了,想马上把她的缅怀之心思念之情从程柏梁身上拉回来,无论如何是做不到的。
听到常思根的声音,应秋珍没有惊讶,也没有恐慌,更没有怨气。她抬起头,泪眼汪汪地看着常思根,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就是发不出声音,似乎有很多苦要诉,就是组不成言语。她更咽着,肺腑间涌出的千言万语,堵塞在喉咙里,无法向外倾泻。
“你心里有话,就对他说吧。他没有走远,还在你身边,他听得见。”常思根的声音仍然很沉重。似乎在战场上牺牲的不是程柏梁,而是自己。
应秋珍没有回答,悲痛的更咽中,嘴唇憋得乌紫,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流,在她俊俏而忧伤的脸上,冲出了一道道河流。这道道河流中,有长江的怒吼,有黄河的咆哮,有hlj的呜咽,有珠江的悲鸣,似乎所有的大江大河都印在她的脸上。
“你心里难受,就放声哭吧。他没有离去,还在你面前,他看得见。”常思根的声音仍然很沉重。
应秋珍泪眼婆娑,抬头看看常思根,突然站起身,伏在常思根怀里,两只手扒着他的肩膀,大哭起来。
应秋珍把半个多月来积压在心中的悲痛,猛烈地倾泻出来。那悲痛,像水库里积存已久的水,冲破大坝,咆哮着,奔腾着,从陡崖峭壁上落下来,形成一挂喧嚣奔泻的瀑布,拍打着突兀嶙峋的岩石,在山峦间震响。那悲痛,落入宽宽的河床里,形成澎湃湍急的洪流,翻滚着,向下游奔涌,撞击着岸边的峭崖陡壁,在山谷里怒号。
应秋珍的哭声,惊动了楼下的应尚礼夫妇。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慌慌张张地往楼上跑。
应秋珍的房门敞开着,应尚礼夫妇看到屋内的情景,在门外惊呆了。
夏青荣伸手把应秋珍的房门关住,转身对应尚礼说:“让她哭吧,哭一哭,心里会好受些。”
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早早地吃了些饭,常思根和应秋珍就动身了。他们要赶在中午之前,走完通往双槐村的四十里山路。
经过一番精心打扮,应秋珍显得非常漂亮、文静。她把近两天来穿着的那件洁白的衬衫脱了,换上了一件白底带有浅青色小花的衬衣,又特地穿上了一件浅黄色的长裙。洁白的手腕上,还特地戴了一幅银镯子,和衬衣的底色谐调一致。她想穿上那双高跟的浅红色皮鞋,可是穿上之后,对着镜子审视一番,又把它脱下来,换上了一双平底的浅灰色布鞋。临出门的时候,把插在鬓边的一朵小白花取下来,拉开梳妆台上的抽屉,郑重其事地放在程柏梁的照片上。
常思根要觅一乘轿子,应秋珍没有答应。她要用双脚,一步一步走到双槐村。她要用双腿,丈量丈量到双槐村的四十里山路。
常思根领着应秋珍,来到城西门口。把守城门的,不再是凶神恶煞般的日本兵,换成了满身黑衣的警察。
肖进荣看到常思根领着应秋珍走过来,亲亲热热地打招呼:“思根老弟,这么早就出城,是游山逛水啊,还是走亲访友?”
常思根连忙迎上去说:“进荣老兄,今天是恁几个值班。我啊,也不游山逛水,也不走亲访友,俺俩要结婚了,回老家看看。”
一个当官的迎上来,笑着说:“听进荣老弟说,你是喝过墨水的人,在省城里吃过大盘荆芥。久仰久仰。”
“这是林班长,好人。大树底下好乘凉。俺这些弟兄,全仗林老兄这把遮阳伞呢。要不是林老兄,就我这扶不上墙的稀泥,能在城里混日子吗?”肖进荣给常思根介绍那个当官的。
常思根笑着撂给林班长一盒烟,说:“林兄,进荣是我兄长。他能在城里站住脚,还不是有你这把伞,给他遮风挡雨啊!”
“哪里哪里。是肖老弟眼皮活,为人处世有人缘,左右逢源会混人。”林班长高兴得两腮上的肌肉直晃动。
“林兄,如果没事的话,俺走吧?”常思根看着林班长,似乎征求意见,又似乎宣告,他们要走了。
“没事儿没事儿。咱也是公事公办,过过目就行。”林班长说着,拿过常思根手里的礼品盒瞅了瞅,也没过多地盘问,就放他们出城了。
走出城门,背后的林班长还在喊:“喂,老弟,恁俩啥时候结婚,别忘了请弟兄们喝喜酒啊!”
“忘不了,你等着吧!”常思根回头向林班长摆摆手,转过身来走他的路。
应秋珍回转身看看林班长,没有搭腔,跟着常思根默默地走。
城外的山,一座连着一座,不高也不陡。越向西去,山越高,坡越陡。有的像沉睡的狮子,有的像昂首的野马,还有的像半蹲半卧的大象。
扩展成公路的那条山间小道,仍然崎崎岖岖,坎坎坷坷,像一条灰色的蟒蛇,一会儿在山底下爬行,一会儿在山腰上爬行。应秋珍崴得脚脖子酸酸的,没走出多远,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她每走几步,就停下来看看前面。
常思根放慢脚步,让应秋珍紧紧跟着他。每到一个山口处,都要坐在山风吹得到的大石头上歇凉吹风。
前面的山越来越高,路越来越坎坷。应秋珍担心一不小心,就会摔倒。
常思根说:“别泄气,前边不远,就到家了。”
应秋珍扶着路边的一棵小树,喘着气说:“我知道,走了大半天,也该到家了。”
常思根把手伸过来,搀扶应秋珍。
一股不易觉察的羞涩,在应秋珍的脸上闪了一下,倏忽就消失了。她不好意思地看了常思根一眼,两颊涨起红晕。
常思根的搀扶,驱退了应秋珍的羞怯和疲惫,给了她勇气和力量。这股勇气和力量,正是应秋珍所需要的,所渴求的,所依靠的。应秋珍感觉到,在常思根身边,她是世界上一个最幸运的人。她把整个身子交给常思根,紧紧地依傍着。感到脚下的路也变得宽广了,平坦了。常思根高大魁梧的身躯,就是身边屹立的大山;宽厚结实的身板,就是山上耸立的崖壁。身边这个可依可靠的男子汉,就是她人生旅途中的伴侣。她迈步稳健了,脚步轻快了,心情舒畅了。她要一辈子依傍在常思根身边,在曲曲弯弯坎坎坷坷的山路上,走出一团又一团迷雾,一直走到风和日丽的艳阳天地;闯过一道又一道险滩,一直走到风平浪静的岸边码头;翻越一堵又一堵峭崖,一直走到安乐祥和的世外桃源。
太阳爬到他们的头顶了。常思根停下脚步,指着坐落在山洼里的一个村庄,脸上露出抑制不住的喜悦。“到家了。你看,那就是双槐村。”
应秋珍望着山洼里的村庄,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站在高高的半山腰,展现在应秋珍面前的,是一幅绝美的山乡风景图。稀疏地散布着的几十户人家,形成了一个不算太小的山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村中的房舍,没有城里的房舍稠密,也没有城里的房舍高大;村里的院落,没有城里的院落拥挤,也没有城里的院落气派;村中的街道,没有城里的街道宽广,也没有城里的街道平坦。两处高大的瓦屋宅院,鹤立鸡群般矗立在众多茅屋中间,青石砌墙,蓝瓦覆顶,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醒目。低矮的草堂上面的茅草,有崭新的,有陈旧的,在天幕下显出深浅不一的暗灰。满村里高高低低的树木,把繁茂的树冠伸向空中,有些像墨绿的大伞,给身下的草堂遮阳挡风,有些像翠绿的大蘑菇,把周围的茅舍庇荫怀中。正是山民做午饭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冒出的袅袅炊烟,好像乳白色的云,漂浮在村舍上空。看不见犬奔,却听到狗叫,瞅不见雀飞,却传来鸟鸣。一条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曲曲弯弯像一条蚰蜒,越过架在淮河上的木桥,往北一直向村子中间延伸。
大山深处的村庄,宁静而清幽。那种古朴的美,深深地吸引着应秋珍。她好像一位探幽寻美的隐士,突然发现这一绝美的世界。她要把自己的血肉和灵魂,融入这里的泥土,化作一块岩石,长成一棵大树,永远停留在这里,日夜厮守在这里。她顺口诵出陶渊明的诗句:“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
“你可真是啊,即景而兴情。到家了,咱们回去吧。”
常思根的一句提醒,应秋珍回过神来,连忙整了整被汗水湿透的衬衣。她抬起脚一看,不觉有些尴尬。脚上的那双浅灰色布鞋,蒙上了一层淡黄色的尘土,还带着几丝青草留下的绿痕。
常思根打趣地说:“大山就是这样,对人格外亲。四邻街坊,就喜欢这山乡的亲情。到家了,跺跺鞋上的土吧。”
应秋珍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我就是这山乡里的一只小猫,一只小狗,穷富都是一个家。”
应秋珍说着,取出一块小手绢,弹了弹鞋面。鞋面上的浮土弹掉了,青草染上去的痕迹,却没能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