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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小斯最近心情相当不错,不知从哪天开始,下课后与唐宛聊一会儿关于明德中学的话题,已成为他一天里最值得期待的事。尤其让他欢喜的是,在相互熟悉之后,唐宛不仅乐于把那些事情告诉他,她自己也常常享受于美好的回忆之中。

而他也享受着这一切——不仅仅因为她轻柔的语音,还有她回忆时闪着有长长睫毛的眼睛,望向空中的可爱样子,更因为他可以和她一起,走进那个叫“明德”的梦里。

某些时候,他甚至有一点恍惚和错觉,仿佛他也和她一起去过那里,他们穿着令人羡慕的校服,走在林荫道上。或者站在湖边,与她说过的那些同学们,在一起谈笑。自从初三那年,母亲说要为他争取选送到明德的机会以来,他就一直做着关于那所学校的梦,而现在,是唐宛让这个梦变得无比真实。

“那些同学……我都说了好多关于他们的事了……”唐宛抬起头望着教室的天花板,笑了笑:“你还想知道什么呢?”

郑小斯有点犹豫,因为不知该怎么表达,他想了想,问:“他们是不是……很厉害?”

“都没有你厉害——就算是年级第一,也没有法子只用半场时间就做完一套试卷呢。”

郑小斯摸着脑袋,有点自得的咧开嘴笑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他们会不会瞧不起人?尤其是……尤其是……对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这个问题好像让她有点难以回答。郑小斯看见身边的唐宛在手里转着墨水笔,边想边说:“瞧不起人的家伙……也不能说是没有,不过,大部分同学都不会……其实呢,他们也不喜欢那种总是居高临下的人,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对不对?”

“嗯,嗯。”郑小斯连连点头。因头脑和成绩而自矜的他,却在心底深深的掩藏着自卑,可能会被别人轻视——这几乎是他对明德唯一不好的想象,而现在,他开心的知道,他们并不会看不起他,他甚至觉得,他们必定是友好而亲切的,至少,要比学校里某些喜欢嘲笑他的同学更好。

他正想接着问下去,只见同班的几个女生兴冲冲的跑进教室,朝他们用力的挥手:“唐宛,你怎么还在聊天?快出来,走廊里有大帅哥来找你了!三个,三个帅哥,快点快点!”

看着唐宛脚步匆匆的跑出去,郑小斯发了会儿呆,就听见走廊里传来一阵欢乐的笑声,有男生的,也有女生的,当然,也有唐宛的声音。他踌躇了片刻,整整衣服,把乱蓬蓬的头发捋了捋,也走出了教室。

走廊里,唐宛和四个他从未见过的男生女生站在一起,开心的说笑着,不少走过的同学,都停下来好奇的看着他们。可是,郑小斯却挪不动脚步,他不想再前进——因为耀眼的光让他觉得刺眼。

在郑小斯的眼中,那些会让他自卑的人,身上是有着光芒的,虽然别人看不见,但他却能够真切的感受到。当然,对于骄傲的他来说,这样的人并不多,唐宛算是一个,不过,她的光是柔和的,是可以让人亲近的那种。可是现在,他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光芒,而是一个许多光聚成的巨大而明亮的光球,他睁不开眼,甚至不敢直视。

戴着金边眼镜,浅浅微笑的男生,散发着儒雅睿智的光;个子最高、笑得最响的那个男生,散发着豪放开朗的光;长发披肩、容颜精致的那个女生,散发着高贵典雅的光;而最令郑小斯感到不舒服的,是那个一身黑色皮装的短发男生,他有着秀气的脸庞和修长的身材,他和唐宛的热络劲头,远远超过了另外两个男生,而唐宛竟然容忍他的胳膊亲昵的搭在自己的肩上——郑小斯知道,他们的关系必然不一般。

想到这里,郑小斯的心猛然被刺痛,他本能的正想躲回教室,唐宛却已经看见了他,笑着挥挥手:“郑小斯,快来,给你介绍一下~”

“我在明德的同学来看我了:梁牧远、路启平、李雅南……嗯,这是蔡小白!”唐宛热情的一一介绍道,然后对大家说:“这位是郑小斯,我的同桌,本校第一学霸!”

“哈哈,你就是那个半场时间做完全套卷子的天才?”路启平第一个伸出手来,和郑小斯握上:“唐宛好几次在网上说起你呢!”

在庞大的躯壳里,郑小斯的心是脆弱而敏感的,他能够从握手感觉到每个人对自己态度的差别:路启平,是热烈的,他握得非常有力;梁牧远,是矜持的,甚至还有一点点警惕,他的力度恰到好处;李雅南,是高傲的,她的手只是和自己轻轻一碰就闪开了,但郑小斯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那个叫蔡小白的男生,他假借着与唐宛说笑,根本没有和自己握手。当然,他也非常见机的缩回了自己的手,在这种事情上,他的头脑和做题时一样聪明和机警。

2

远远的跟随着唐宛和她的朋友们走出校门,郑小斯能看见,他们五个人走了不远,就上了一辆灰色的面包车,那些安保人员也跟着上了前后两辆黑色轿车,车队很快就消失在道路尽头。郑小斯原以为,只有在那些他不屑一顾的肥皂剧里,才会看到这样的场景,然则当它真真切切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他觉得自己被怅然的潮水淹没,甚至难于呼吸。

他突然不可遏制的想要来一场考试,是啊,好像好几天没有考试了,没有考试,他就不能只用半场时间做完一套试卷,没有考试,他就没有笑傲众人的自信,没有考试,他就什么也不是,考试,就像是他的毒品,他必须现在就要,现在就要……

“哎呦,妹妹跟帅哥坐着豪车走了,我好受伤那~”一个夸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转过头去,看见三个男生嘻嘻哈哈的笑个不停——他认出来了,他们是八班的,曾经被母亲在课堂上狠狠训斥过。

郑小斯一言不发,继续向前,但声音还是不依不饶的传来。

“妹妹同学,你就给我讲讲明德的事吧……嗯~好不好吗?”

“傻大个子,我在明德呀,有三个男朋友,一个比一个帅哦……”

在一片不怀好意的笑声中,郑小斯开始发足狂奔,把那些可怕的声音抛在脑后。他不知跑了多久,直到什么也听不到了,天色也渐渐暗下,郑小斯终于可以把自己隐藏在黑夜里,这让他觉得踏实和安全。

3

李卓南坐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这里唯一的亮光,是一只光线微弱的射灯照耀着墙上一枚造型古怪的金属纹章,纹章的中心,是一本展开的书卷,上面斜放着一支长剑。在它们的下方,是两手紧紧相握。不间断的卷曲海浪波纹图案,围绕在纹章的外圈。

“好了,投票结束,典仪者,可以开灯了。”有一个声音说。

天花板和墙壁上的灯都打开了。这是一间长方形的会堂,四周是精美的雕花木板墙壁,却连一扇窗户都没有。几十张座椅组成的听众席,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位置已被占据。而在这些座椅对面,是一张厚重的橡木长桌,摆着七把高靠背椅子,最右边的那把是空着的。

坐在左边第一把椅子上的人,约莫二十出头,面孔微胖,温文尔雅,圆形眼镜后面的双眼,却有着威严的神气。他前方的桌面上,摆着一架银色的天平。“典仪者,把投票盒拿过来。”他沉稳的说。

年龄相仿的两个女生,将两只大小相近,分别为圆形和三角形的铜盒摆上天平,三角形铜盒的那一边,立刻高高翘起。

会场里响起一阵掌声,李卓南嘴角微微挑起。在黑暗中将属于自己的砝码投进不同形状的盒子,然后以重量来决定投票结果——这种故弄玄虚的选举仪式,在他看来颇为可笑。不过,他却并不认为它多余,因为一个团体,需要有类似的形式主义东西,来维系其凝聚力。帝国大学东海社,一个仅从名字来看,完全让外人不明就里的社团,帝大的学生想要加入它,只需满足一个条件:拥有家族的上议院席位继承权——也就是说,他的成员都是未来的上议员。所以,东海社也被熟悉它的人们戏称为“上议院jr”。

“我宣布,根据投票结果,李卓南先生当选为帝国大学东海社执行委员。”微胖的年轻男子站起身来,大声说。

李卓南站起身,走到那男子的身前,略略低下头去。男子从面前的木匣里取出一枚金色的链章,挂在他的颈上,面露微笑道:“恭喜,李卓南先生……请入座。”

李卓南转过身,看着面前座席里的人们,浅鞠一躬:“感谢各位同学的推选,卓南将全心尽力,维护东海社之利益,发扬东海社之荣光,无论甘苦,卓南皆与诸君同享。谢谢。”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之中,李卓南走到橡木长桌后空着的第七把椅子前坐下。

刚进入帝国大学时,李卓南并未想要加入东海社,已然身为成国公和上议院议员的他,更急于参与到现实的政治活动中去,他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陪着一群同龄人玩“上议院jr”的过家家游戏——因为他们继承权力尚需时日。但他不久之后就改变了主意,因为有一天议会议事结束后,梁国英指着会堂里空空荡荡的座席告诉他,二十年后,这里绝大多数人,将不再坐在这些椅子上,而未来的上议院,在帝国大学、信国大学和明德中学这样的地方。“延辅,对令尊大人英年早逝,我非常遗憾。”梁国英望着他,语气中听不出任何感情的因素:“但不可否认,他的故去,确实为你留下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你知道,上议院的平均年龄和我一样,是四十七岁,而你只有十八岁,你是这里唯一一个,既站在现在,又站在未来的人。”

“这些人,就是未来吗?”李卓南望着台下几十张年轻的面孔,在心里自问。

“延辅,看见第三排最左边那个穿黑衣服的女生了吗?”坐在身旁的江韶文轻轻的碰了下李卓南的胳膊肘,低声道。江韶文比李卓南大一岁,是经济学院大二学生,出身信国公府的旁支,但却是江家的叛逆——他宁愿报考帝大,也不愿意到江家创办的信国大学就读,从这一事实就可见一斑。这种立场也使得李卓南愿意接受他释放的善意,与他成为彼此试探交往的朋友。

“很一般的样子,你有兴趣吗。”李卓南看了一眼那张其貌不扬、带点忧郁的面孔,不动声色的说。

“你会有兴趣哦。”江韶文语气里有点调侃的味道:“她和你是一样的呢。”

“什么意思?”李卓南略带惊愕的看着对方。

“她叫夏盈,即将成为现任上议员。”江韶文说着,变得认真起来:“就在上个月,她的父母和弟弟都在海难中去世了,她成了唯一继承人。”

“哦。那场游艇事故,安昌候夏家……我听说过,难道不是全家都遇难了吗?”

“她是灰姑娘……安昌候年轻时和情人生的女儿。”江韶文的声音更低了:“不受夫人待见,早就搬出府邸自己独立生活了,所以知道的人不多——现在运气来了,老爹和后妈都死了,倒是因祸得福呢。”

李卓南觉得心脏好像被狠狠戳了一下,他定了定神,锐利的目光直视江韶文,冷冷的说:“我倒没觉得这是什么运气——你难道希望自己这样吗?”

江韶文一愣,自觉失言,讪讪的望向别处去了。

4

“启平,你能不能慢点吃,会有人跟你抢吗?”梁牧远皱起眉头,看了一眼身旁捧着一只青花大碗吃得满头大汗的好友。

坐在他们对面的唐宛笑嘻嘻的说:“是啊,我妈还在厨房里下着米粉呢,有的是~就是你们今天来得突然,骨汤来不及了,只好用普通肉汤,还差点意思。”

路启平抬起头来:“什么?还差点意思?我觉得已经碾压雷叔了……完了完了,以后他家的米粉我怕是吃不下去了……那叫什么来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哇。”

“你还说呢,”小方桌另一边的柴小白也吃得满脸通红:“亏我在明德这么久,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们俩都没一个人带我去吃……喂,你们还是朋友吗?”

“对不起啊,”唐宛不好意思的解释:“每次在食堂我都看你跑去西餐区,我以为你会吃不惯这种东西呢。”她说着,看了一眼另一旁对着碗发呆的李雅南:“雅南,是不是不合胃口啊?要不,我让妈妈给你做点别的。”

“我……我怕脸上起痘痘。”李雅南眉头微蹙,看着碗里红红的辣椒和焦黄的肉末,为难的说。

“这种本地东西,确实不是每个人都吃得惯的,那阿姨给你做碗清淡的面条,好不好?”围着围裙从院子里走进客厅的唐一锦,把一碟菜团子放在桌上,笑着对她说。

“我……”李雅南刚想说“呆会回酒店自己吃就可以了”,眼睛的余光就看见梁牧远望向自己,于是改口道:“……那谢谢阿姨了。”“太好了,你这碗我先拿走了。”路启平一把就把她面前的那碗米线端走,李雅南看着他,无奈的笑笑,站起身来,开始打量着这间小小的厅堂。

从小到大,李雅南从未如此接近普通人的家庭。有时候,因为慈善活动需要,她会和妈妈一起来到一些看上去比较破旧的房子里——这些地方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确保它们在电视画面和新闻照片里呈现的“贫穷状态”恰到好处,而她的穿着和态度也必须恰到好处,看起来与周围不甚违和。那里对她来说,更像是另一种形式的舞台,用于表演名为“怜悯”和“善良”的舞蹈。

而这里对于她来说则完全不一样,小巧却整洁的房间、陈旧却干净的桌椅、还有墙上的照片和角落的木架,窗台上和雨廊下随意摆着的绿植,虽然简陋,却带来一种安逸舒适的感觉,这种感觉好像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来在何时曾经经历……

梁牧远也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这一切,对这儿,他也有着同样的感觉,但与迷茫的李雅南不一样,他知道,这正是唐宛带给自己的那种味道。毫不张扬的美丽,如有若无,如院中花草的清香,弥漫在左右,如果愿意仔细欣赏,细微之处,更有所未料想到的惊喜和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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