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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必喜欢我
文/北途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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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八日那天,没有下雨,就是有点儿冷。
我捧着一杯咖啡从一家星巴克出来的时候,一个捧着聋哑证的小女孩拽住了我,手里拿着一个本子,上面写着“如果您愿意捐十元钱给我,我将铭记您一生。”
这是我这个月遇到的第三个。
我冲她凄惨地笑了笑,说:“你们是一个团队吗,为什么走到哪都能碰见呢!……”我看着她,她也固执地看着我,我摇摇头,“你这会儿最好别招我,我打小孩很疼的。”
她惶惑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不解,嘴巴里发出“喔喔”的声响,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然后狠狠地摇了摇头。
哦,对了,她是聋哑小孩。
我开始翻我的包,内袋侧袋夹层里掏了个遍,把我全身仅有的三百二十一块钱塞到她手里,似哭似笑地对她说:“呐,你一定要比我幸福啊!”
我清晰地看见她抖了三抖,我在这种神经质一般的自我娱乐中感受到一种无上的欢乐。
——欢乐的终极是悲伤。
我很悲伤。
悲伤这个词很神奇,神奇在你说出来的时候,就不会让人觉得你悲伤了,有时候还会可悲地显得有那么一点滑稽。
那么我或许应该换一种煽情的说法。
我重新遇见了我相恋十年的前男友,他或许结婚了,还有了孩子。
这本没有什么,既然已经是“前”,那么一切都该随风而去的,但十年又是个漫长的数字,这意味着我和他从初中早恋到大学毕业工作后,这人生初期的一大段时间,都是和他分享的。
你觉得十年是多久呢?
我的人生被狠狠地剜走了一大块,还留着碗口大的疤,我告诉自己时间会抚平一切伤痕,可我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
他刚刚从我面前走了过去,就在我推门前的那一刹那。
他对着身边人笑得很明媚,显得我的慌乱很可悲。
他似乎又长高了,瘦了些。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个头还没有很高,初二一个暑假长了六公分,再见面我需要仰着头看他,我每天喝牛奶吃钙片跳舞都不能够让我长高半公分,所以我恨他。
我青春期的所有执念都和他有关,我曾经下过恶毒的诅咒,咒他以后老婆身高都不超过一米六,他粲然一笑,用他那熊掌一般的爪子胡弄我的头发,说,“完了,这下你更长不高了。”
后来我长到了一米五九的时候,曾经还很忧虑,忧虑我如果超过了一米六,会不会就不能嫁给他了。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没有长高,我再也没有长高哪怕半公分,我甚至为这个悲痛的事实而感到开心,看吧,上天注定要我们在一起。
我注定是他老婆。
我怀揣着这种不知道从哪里散发出来的甜蜜和满足,竟觉得自己的身高是一种命运的安排和爱情的见证。
多么傻x的想法啊!我们管这个叫青春。
我的青春里都是他的影子。现在或许你能稍稍理解我即将要心肌梗死一般的悲伤了。
我刚刚真的看见他了,不是梦,也不是幻觉,我曾经很迫切地盼望看见他,哪怕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见他一面我就会难过一分。
我还是想见他。
他路过星巴克的时候,我就站在门口,推门的手就顿在那里,隔着一个玻璃和几步远的距离,听见久违的他的声音。我曾听过他变声期最难听的声音,听过他用嘶哑的嗓音给我唱情歌,那声音我听了十年,无论怎么变,我总知道他是他。无论隔着多嘈杂的人群,我的耳朵总能为他保留一丝敏锐。
而此刻我恨我的耳朵。
如果我恨它能超过恨我自己,那么我愿意一直恨下去。
因为不知道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他抱着小孩子,身边跟着一个女人,那女人好高啊!有一米七吧!穿着高跟鞋,竟和他差不多高了,大约到他耳朵上的位置。
我即便穿上恨天高,也没办法做到吧!
这世上没有诅咒,傻逼才会相信那玩意儿。
我长成一米五九,也并不是命运的安排,只是基因的局限罢了。
当我认清这个的时候,我已经从象牙塔里走了出了出来了,我再也不是公主了。我知道不会有一个骑士披荆斩棘屠杀恶龙只为了去娶他的公主,公主只是个美丽的象征,她并不代表爱情。
爱情是最完美的数学公式,是最精妙绝伦的画作,是时时精准的机械表盘,爱情的精绝来自于精细的分毫不差的命运的编织,我和他终究少了点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