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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道与慕容追风分别后,唐之袖等人一路沿水逆行,自夜雨河入巴陵县,并在巴陵镇上盘桓歇息了一番。
巴陵的桃丘是乃是江湖一处盛景,传说桃林深处有酿酒仙人,所酿桃花酒乃是酒中上品,引得许多人趋之若鹜。曾有人作诗云:
琴音纱雾沁珠帘,竹风未语笑嫣然,芸薹蓁桃相携处,坦卧浅饮不知年。
此时虽已入了秋,但几人仍是相伴往桃丘游览了一番,不仅品尝了今年新酿的果子酒,还结识了一位做酒水买卖的商家。经过攀谈后,那东家同意捎上五人至蜀地,作为交换,若是不幸遇上寇匪,那么他们这些江湖人则必须要出手相助。
通过巴陵县后便是瞿塘峡地界,这里水流湍急,逆行极是不易,有些地段甚至需以人力拉动绳索拖拽船只前进。因此处地势险恶,平日里又多有商船过境,以至于仅一个小小的瞿塘峡便盘踞了不下一二十伙寇匪,那占据了白帝城的十二连环坞是当之无愧的匪首,其恶名在江湖上都广为流传,紧随其后的,便是清风寨、金汤寨、鱼木寨几个大匪窝,往下还有各种名目混杂的小势力,或为流寇,或依附几个大势力而生。
对于瞿塘峡的乱象,官府和一些江湖正道亦曾几次清缴,可苦于不熟悉地形,又有悍匪竭力抵抗,是以一直没能拔掉最大的几个毒瘤。而悍匪们在与正道缠斗几次后同样损失了不少人手,慢慢地也收敛了过去的嚣张气焰,到后来纷纷在各处划地盘踞下来,刮一刮来往商队的油水,而并不会把事情做绝。甚至,有些寇匪为了保住枯水时节的进项,偶尔还会组织人手疏通河道、充当纤夫,一来二去之下,不少商人们也乐意破财消灾走这条便捷商路。
当前时节水路尚不算难走,那酒水商自备了人手,又在当地雇了些青壮,一路跟着船逆流而上,速度较之普通商队还快了些。在途中也遇到了几波不入流的地痞流氓前来讨要过路钱,但不幸遇上正手痒的秦煌,被三下两下揍得找不着北,然后统统捆了绳子扔去岸上做苦力。
船队顺利通过白帝城后,所有人的心都放下了大半,商队中人各个走路生风,脸上也都带了笑,船家顺势寻了个规模较大的码头泊了下来,开始打探能够吃货的下家。
这天日头正好,唐之袖无事之下搬了一个小木墩,找到船头视野最开阔的位置坐着,暖洋洋的阳光洒落下来,直晒得人昏昏欲睡。她顺从生理渴求靠着船壁眯了一会,朦朦胧胧中感觉有人靠近,却懒得睁眼。
捏鼻子……挥开……捏耳朵……挥开……捏……
唐之袖两指松松地夹着秦煌的手腕,无可奈何地睁眼,掩着口小小地打了个哈欠,含糊道:“郎君这是在野外浪够了?端了多少附近的匪窝?”
“肥点子都搂光了,只剩些穷窝头,我懒得去。”秦煌心情极好地笑道,他看唐之袖没有起身,索性靠着她直接在甲板上坐下来,神采飞扬地道:“东西挺多带着不便,干脆就地处理了。先前孙东家说什么都不肯卖的十五年桃花酿,如今他收了贼赃,也乖乖答应卖我两坛子。”
“……败家子。”
一提到钱,唐之袖的睡意也去了七八分,伸出手指头用力地戳着男人胸口结实的肌肉,恨铁不成钢地道:“他是新贵,十五年前恐怕连酒铺子都没开起来,上哪去弄十五年的桃花酿?而且你又不常喝这酒,他若拿些假货交差,你怕是被坑了还笑着谢人哩!”
“无碍,他那人胆子小得很。”秦煌不以为意地道:“我先前砍了那么多贼首,他便是拿不出十五年的桃花酿,也得寻了年份相近的好酒给我。”
“我看你根本不喜欢这酒吧。”唐之袖斜着眼睛觑他。“西域那地什么烈酒找不到?这桃花酿一股甜味儿,跟果子汁似的,就小姑娘喜欢喝喝。”
“你也喜欢?那这酒给你留着。”
秦煌拉过唐之袖的一只手,从袖子里拿出个镶了珍珠宝石的金镯子套到她手腕上,饶是唐之袖见多识广,看到这个也不由得愣了愣。只见那镯子做工极其复杂,整体都由金子雕成花枝缠绕状,镯身上用极细的金丝均匀地编成十朵,金灿灿的掐丝花托间镶着一片片打磨得极薄的各色宝石片,中间簇着黄豆大小的淡粉色珍珠,被当前的灿烂阳光一照,更显得金枝炫目、宝石剔透、珍珠莹润,衬得下面的白皙手腕愈发纤细,透着一种异样的脆弱美感。
秦煌捏着镯子,指尖下压将接口处收了收,打量一番后满意地点点头:“这个好看。”
匪窝里少不了金银玉石等好物,但样式大多俗气得很,金制品以份量为重,精品不多。唐之袖顺势活动了两下手腕,不得不承认秦煌的眼光确实好,这个镯子无论设计、用料还是工艺都属上乘,便是放去长安洛阳等地的老金店售卖,亦是能卖出不菲价格的好东西。她没有佩戴饰品的习惯,但此时却被稍稍勾起了一点少女心思,顺水推舟将礼物收了下来。
“酒你自己喝去,我才不要。”
秦煌哈哈一笑,对她的故作矜持并不在意。他拉着唐之袖的手腕细细把玩了一阵,才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随意道:“孙东家方才知会了下去,要在这附近停一阵子。泊口有集市,要不要去看看?”
“集市?”唐之袖想了想,“江流集?”
“叫什么名儿我不知,只道是个五日一开的集市,有商家,也有出来散货地下人。”秦煌攥着她的手,使力将人拉起来,兴致勃勃地鼓动:“来吧,若是正经集子,从那些精明的商家手里是捡不到什么稀罕货的,唯有这种势力混杂的集子,只要敢看敢问敢撒钱,多少能捡到些价值不菲的货。这里贼多,地下人手上肯定有好东西,说不得连贡品都能寻上几件。”
唐之袖被他拉着向外走,闻言笑道:“我知这理儿,瞿塘峡周围开的集子走的都是黑市的调调。只是一个地段都有一个地段的接头人,这里的规矩你可摸清了?”
此时两人已经跳下了船,岸边人来人往,连码头上都随处可见交易的商贩。秦煌拉着唐之袖上下打量一阵,随后又匆匆带人返回船上,不知从哪里翻出一件金线银纹带兜帽的深红色氅衣替她严严实实地裹好,只剩一张巴掌大的小脸露在外头,偏偏那袖口极宽,稍一举手,深色袖袍之下便露出一节白腻的腕子,上头箍着那只金丝簪花镶珍珠的镯子,让人一望便移不开眼。
“这样就好。”秦煌左右看了看,点头笑道:“不用我们打听规矩,这里自会有人赶着凑上来。袖袖想看什么?”
唐之袖拿过镜子照了照,一言不发地从大氅下摸出一个装着胭脂的贝壳和一支用软木裹着、尖端削得极细的炭笔,在秦煌饶有兴致的注视下,她神态自若地用一指沾着胭脂在唇上均匀地涂抹一番,并在两颊和眼尾处随意蹭了几下,接着又拿了炭笔,对着镜子细细在眉眼处勾勒一阵。
再抬头时,秦煌不由得呼吸一滞。唐之袖肤色本就很白,只淡淡一层胭脂便能使人增色不少,勿论那加重了的眼线和亮粉色的眼影,更衬得一张脸明艳逼人,只简单一个挑眉的动作,瞬间便使平日里的清冷美人变成了高傲张扬的士族贵女。
“好看吗?”
唐之袖顺口问了一句,接着又照了照镜子,笑道:“现在我是神策中尉高大人的妻妹,可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