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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密的丛林中,一队人匆匆经过,分散着在雨林各处掩藏起来,呼啦呼啦,身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鹰,你在么,收到请回答”“在”那个声音继续说:“你的前方一点钟方向有一个犯罪组织的残留,把他们灭掉!”“遵命!”林宥把身上的狙击枪挪下用瞄准镜放大观察了下前方,锁定目标,扣动扳机,砰!一朵血花在前方敌人阵营绽放。林宥做了个进攻的手势,他底下的一队人迅速会意,砰砰砰…枪声连绵不断,在奋战下终于拿下,林宥领着手下过去查看敌人尸体,喊了身边一个强壮的手下说:“二壮去检查一下尸体”然后拿着对讲机回复:“回复总部,我是鹰,完成任务。”“很好,鹰。”嘶哑的声音赞赏道。“回来吧”这时,一个敌人残留分子突然暗地里掏出个手雷,大笑着用最后力气喊道:“老子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哈哈哈……”猛的一拉手中的手雷闭上了眼。“二壮,小心!”林宥马上撞了过去,一声剧烈的热浪伴随着巨大的响声扑面而来,林宥的位置被炸了一个大坑,而林宥尸骨无存…
二壮拼命的跑了过去,发现了这一切,跪倒在地,失声痛苦:“队长!!”所有的队员们都愣住了,被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大跳,听到哭声,立刻从愣住状态回过神来,队员们也发现队长牺牲,也一同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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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瑾坐在新行定制的高桌大椅旁,手拿一管柳条烤制的炭笔,在纸上专心的绘画。身边散落了一大堆被他揉成一团扔掉的废纸,整个房间里只有他在纸上笔划发出的沙沙之声。
良久以后,绘画完成。李怀瑾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微笑。将那张纸稿拿起来细细的看,他又伸手在纸上轻轻的抚摩,发出了一声悠远又无奈的叹息。
纸上是一份年轻女子的素描,丝丝长发随风飘荡,柳眉弯弯,朱唇贝齿笑容甜美。旁边配了一句诗:一点樱桃启绛唇,两行碎玉喷《阳春》
她叫程璐
李怀瑾拿着这份素描躺到床上,将素描纸面放到胸前,双手抚摸着,慢慢闭上了眼睛。
近些天来李怀瑾只有这样才能入睡,渐渐都要养成了一种习惯。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他习惯了军旅中的简单枯燥与紧张辛苦,也习惯了做为一名雇佣军的冷血残酷和危机四伏。那个时候他还不叫李怀瑾,而是林宥。
林宥,一个本该活在21世纪的男人。
闭上眼睛,林宥的脑海里像幻灯片一样的浮现许多的画面,程璐的甜美笑容,绿色军营中的生死兄弟,南美丛林里的食人巨蟒,傻乎乎的二壮,还有瞄准镜里倒下的各色人等。
程璐,曾经是他唯一深爱的女人,初中高中都是他的同学,彼此从青涩走来,拥有一份甜美的初恋。之后两人分别了五年的时间,他们令人不可思议的把这份初恋坚持了下来,终于到了快要谈婚论嫁的地步。
到这时为止,林宥已经在特种部队里度过了他的第五个年头,并且成为了特种基地王牌突击队的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