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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野兽是个大约一米半长的肥大家伙,四肢粗壮却很短,毛色发黄,尾巴有半米长,一摆一摆很有力道。
我虽然看不出这是个什么物种,却也不妨碍我因它的出现而兴奋。
我虽没有学到楚歌武功的精髓,但是我刚换了新魂,武学思想领悟了大半,修为也比往常高出一截,对付这样一只野兽还是不在话下的。
因为情况太急,我手中没拿武器,只能徒手和野兽搏斗。
我想以柔克刚,以退为进,以守为攻。
躲避着野兽的攻击,并想方设法挑起它的愤怒,我想趁它慌乱时找到它的弱点。
它无论攻守,都会塌着身子靠近地面。
也许,它的弱点就是肚子!
既然明确了目标,我自然是主动出击。
我施展招式引它跃起,它扑向我。我一个后仰,它恰好与我错过,而我的手伸向了它的肚皮。
让我意外的是,我的指甲竟然能轻轻松松划破它的皮毛。
那野兽被我开膛破肚,却还没死,它凄厉地叫着。
但它越叫我越高兴,它叫得越惨我越兴奋。
野兽粗壮的断腿还在扑腾,却逐渐失去力量。
有人在我耳边说:吃肉要趁热。
我控制不住地去掏野兽的心、肝、肺,放在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
胃里顿时暖洋洋的,好舒服。
那人又说:脑子,脑子很好吃,滑滑嫩嫩,香甜可口。
我的手又伸向野兽的头颅,两只血淋淋的手撕扯着野兽的皮毛,直到露出头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