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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城只有三家杂货铺,却有大量的货源,就是这些闲散在家的妇女做的一些物品,针线啦,首饰啦等等,有的人有剩余,有的人有需求就诞生了杂货铺这种产业。
老头子汊是个聪明人,他很早就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当时除了他以外的人都认为他就是偷懒,不想干活,所以汊大半辈子的时间和别的劳动力一样,用于农忙,捕猎了,直到老了,才有这个机会做出这种开杂货铺的打算。
但是,在衡城,毕竟人多,毕竟是个大部落,不仅有了杂货铺,更有了货币——贝。
贝只是普通的贝壳,但因为稀少,也成了衡城的一种流通货币。贝与人们日常吃的——粟(谷)成比例为三比一,但是更多的人都喜欢以物易物,所以有些人会把谷看的比贝重,于是就有了十三买烤鸡只用三舀谷就可以换一只,但却用十贝才能买一只。
十三喜欢用贝交易,不是因为贝好看,仅仅是因为贝方便携带而已。
今天是约定与城北的居民采购货物的时候,和别的杂货铺老板一样,十三也是每十天去采购一次货物,但与别的老板不一样的是,十三不会固定的收一些东西,而是该收的收,他觉得有意思的也收。
毕竟除了大部分居民是种植的以外,还有少许能进山的猎人,还有木匠等,谁知道他会给他们多少惊喜,最重要的是,十三曾经在某个猎人家看到了千年神果——朱果。
猎人有时能带些药材,山果,野兽,甚至湖中的鱼,树上的鸟等等东西,正巧那一次十三刚进去就看见那位猎人的儿子把一枚没有熟透的朱果吞了下去,甚至没有给十三一点反应的时间。
虽然说朱果这东西吞下后不炼化就与普通果子一样被消化掉了,但在十三眼中一枚朱果就等于大量的珍宝,可见十三的内心是有多痛苦。
于是后来十三就想了个办法,对所有的给自己提供物品的居民提了一个意见,有什么特殊的东西给他看一下,如果有用,他会用钱买。
开始的时候,但凡十三去一户居民家那家人就会把他家好多破烂让十三看。像什么锈的不能再锈的戈,乱七八糟的石头,各式各样的山果等等。像山果,野菜这些东西十三还能收一点,毕竟可以卖,也可以自己吃,但其他的“破烂”十三就婉言拒绝了。后来人们的热情就降下来了,但也有了给十三留着东西的习惯,毕竟是钱不是么,没人会嫌少。
“向姨,我来收东西了。”
“十三啊,快来,这是你姨我刚做的布,看看什么价。”
“奔叔,我来收东西了。”
“啊?是十三啊,来来来,这是叔刚从山上找的果子,还有这是些肉,你带点回去,不算钱。”
“素哥,我来收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