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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自觉得武艺在身不虚这个,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这个,可是硬的不怕怕软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压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夺了家宅钱财去。他不是个宅斗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着,便早早搬了出来住,落得清净。

若他真的拿了这么一大笔金子,只怕改明儿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门来,烦不胜烦。

唉,为什么不能私下里悄悄给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无事便好,此乃煜义务所为,愧不敢受。”他回绝到。

推辞几番也是常有的,那内侍没放弃,又劝了劝,见叶煜实在不愿收下才回头看向魏王。

魏王刚喝了口热茶,此时神情已经恢复了常态,他见叶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赏,又见他在阳光下白里透红的肌肤,先前的念头便返了上来。

他挥挥手让内侍带着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叶煜,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少侠不收金子,可愿随寡人入宫?”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随寡人入宫,寡人便封你龙阳君!”

龙!阳!君!

这三个斗大的字在脑中炸开,叶煜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他才反应过来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龙阳君在一起的那个王。

他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战国末期,原来是穿成龙阳君了吗?等等!他好好的一个直男为什么会穿成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基佬啊!长得娘又不是他的错!

“万万不可啊!”叶煜忙出声道。

“万万不可啊!”那将军也同叶煜一起出声。

将军瞥了一眼叶煜,的确是国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宫中他也能理解,不过他觉得要给叶煜封爵实在是荣宠太过,只怕好一个救命恩人会终成男妲己。

古代没有同性恋这种概念,他们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但实际上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谁管你性别是同还是不同?虽然说闲话的人肯定还有,但是终归还是个人的事,别人也只能说说而已。

话是这么说,但是他能当上个将军也不是没有脑子,说话还是要给魏王点面子的,“王上,此人无功无德无才,怎么能给他封爵?”闭口不谈叶煜的姿颜,对他来说已经是很委婉的劝谏。

魏王眉头一皱,反驳道:“寡人是国君,他救了国君,乃一大功;不慕金银,为人正直,有贤士之德;武艺非凡,捷杀恶兽,乃兵士之才。此等有功有德有才之人,寡人为何不能封?”

将军一噎,光听魏王所言,好似叶煜真的是什么大贤士一样,然而他知道是自己一开始就找错了劝谏的方法。

其实魏王也不过是诡辩,口齿伶俐之人就能轻松反驳,然而将军却不善口舌,他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如何说道,只干巴巴地吐出一句反对,“不能……”

叶煜见魏王意已决,将军劝谏不住,心知再不反对就晚了,忙说道,“多谢王上厚爱,将军所说不错,煜怎担得起卿大夫一职?”他真是不想说龙阳君那三个字。

魏王似乎早料到他会这么说,不过他认为那只是谦辞,毕竟那可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高位,“又有谁是一生下来便是全才的呢?你只管安心,随了寡人入宫,莫非寡人的性命还值不得一个爵位吗?”

“煜志不在此,且王的的手下有那么多人,哪里缺了煜一个呢?煜不过舞象之年,自知能力绝不足以任卿大夫,只怕到时候反倒连累了王上的名声,那就是煜的不是了!”叶煜跪伏在地,冲着魏王的车架行大礼以示态度坚决,“煜救了王上,那是煜的职责,若是煜因此挟恩求报,从一布衣一跃成为卿大夫,众人何解?只怕到时候期一飞冲天者无数,王上出行也将危险数倍。”

见魏王仍有话说,叶煜生怕再出了什么变故,连忙请辞,他的面色没有半分作伪,魏王瞧着也知一时半会也成不了事,便道,“准你先行离去。”

叶煜当即躬身告退,退入林中,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魏王的人的视野中。

这一日,叶煜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一副郁郁之色。

他可没忘魏王说的是“先行”那他之后肯定会找上来的。

叶煜急得坐立难安,只能在家中来回踱步,“不,不行,我绝对不能做别人的……男宠。”一想到这个词被套在自己身上他就感觉一阵呕意,来自现在社会的他自然是不会歧视同性恋,但是这与性向无关,只是想想自己雌伏在一个人身下,他就无法接受。

从前虽然不乏一些因容貌闹出的麻烦事,却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严重地干系到了他贞操的情况。

一时间他对自己的容貌恶感更深,恨不得一刀划在脸上毁容去。

他也的确打算这么做了,匕首就放在了几上,然而每每拿起自己的匕首,看着匕首上自己扭曲且模糊的照影,他却停住了。

他是一个男人,从前没少看某点文,也不缺乏野心和血性,既然穿到了战国这个秦始皇一统六国的时期,他怎么可能不掺一脚,让自己名留青史?

但倘若是他面容有瑕,日后为官定然要艰难许多,古代看脸比之现代也不逞多让啊!说不定最后史书上还会留下个面目狰狞之类的记录。

他自觉做不到某些小说中的那样是功名利禄于浮云,他是个俗人,虽然对于钱财美色没有什么太大的需求,但是却十分想要有个好名声,当然,是实打实的那种。

想及此,他又长叹一声,收起了匕首。

他对自己的脸下不去手,故而只能换个法子。

逃!逃离魏国!

这是叶煜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如今还算是奴隶社会,魏王要是来强的他根本没办法,所以他只能逃。

他不知道魏王什么时候会找上来,所以他的时间非常紧迫,只是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祭拜了一下父母的牌位做了告别,就趁着夜色匆匆离开。

幸好他现在是住在大梁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没有都城的宵禁,夜里出行就方便许多。

然而就在叶煜要离开的时候,他却忽然停住了。

往哪逃?

他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叶煜从一开始就打算参与秦始皇一统六国的过程,那么肯定是要去找秦始皇的,可是秦始皇在哪?

上了大学之后他的历史时间点就忘得不多了,有不少还是看小说的时候记住的,又经过了十多年,就算是反复加强记忆,却还是模糊不已。

他隐约有个印象,是哪一年他不记不清了,再说就算记得他现在也换不成公元历,他只记得秦始皇是在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回到秦国咸阳的,在此之前一直在赵国的都城邯郸做质子。

今年秦始皇应该几岁来着……

他低头沉思道

貌似十一岁吧?

等等,算虚岁还是实岁?

接触一个秦国王储和一个邯郸弃儿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和难度啊!

迷茫的叶煜沉思中。

作者有话要说: 1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铁制武器了,只是不够普及,还是青铜主导。主角的铁刀是自己找人打的,所以做工粗简。环首刀春秋战国也是有的,只是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2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

如果对于历史方面觉得我写的有错的话,请心平气和的来拍砖,作者我是个没文化的历史盲,我承认自己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所以我接受负分和批评,不过请不要涉及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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