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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四卷]
第29节149、黯然落马
关于罗世维卖官的通报,就像钉子,锲入吕廉明心坎。
他以前还想取代罗世维,现在看来,罗世维恰恰是他的保护伞,现在没有了这只伞,自己被暴露出来。他们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两人对财色的贪婪,一丘之貉。
电话是地委办打来的,通知他到地区开会,只说开会,但没有说开啥会。
吕廉明只好给瞿健通报,瞿健无表情地应答,“嗯,知道了。”
一副公事公办的神色,看来他好像早知道这事。
瞿健正在焦头烂额,这高岚县呵,现在很多机关处于停摆状态,人心不稳,除了农民在种地,工人在上班,学生在上学,机关则是一塌糊涂。有的职工悄悄交了从矿山得的钱,但仍有没有交的,在观望徘徊。
县上制定了政策,但政策的落实有个过程。何况有些人总抱侥幸心理。
吕廉明到了地区所在地江城,并没有什么会议,一下车,就被带到纪委宣布“双规”。随同的秘书,则被请去“喝茶”。
被纪委请去“喝茶”,是一种劝勉方式,也是种警告。可能犯了错,但不够双规,不够犯罪,但必须禁止。秘书和吕廉明,从此失去联系。
吕廉明想到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这么无声无息。
这时,他倒感觉到罗世维的聪明,死了最好,一了百了。有时候,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活着。活着,是另一种形式的死亡。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说清楚问题”,这当然是领导干部才能享受的“待遇”。如果是农民、工人、市民犯了法,先抓起来再说。所以,这“双规”,事实上也是不平等,也是干部特殊化的体现。
中国真正要实现法治,就要打破以党纪政纪代替法律,任何人,不讲身份,在法律面前,才能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
吕廉明心里暗骂于爽爽蠢,都是她惹的祸。这也是传统文化,所谓女人是祸水嘛。
当然,这也没有冤枉于爽爽,因为宁小玉受处分后,越想越想不通,于是连夜写了告状信,寄给地区纪检、监察部门,但这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么多年,就有人一直在告吕廉明,他曾任组织部长,在任上卖官,弄了很多钱。
这次调查罗世维卖官的事,好多与吕廉明相关。虽然他们之间有矛盾,甚至矛盾很大,但利益更大。所以,尽管罗世维在高岚横行无忌,班子中也没有出现内讧。
吕廉明的交待没有通过,对一个管官的官,接受十几万贿赂,小意思,办案人员也没有催他,只是加大了审讯力度,往天两班审问,现在改成了三班审问,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吕廉明本来强壮的身体,也有点抗不住了。
吕廉明还在咬牙坚持,只交待他自己的小事,绝不往别人的身上扯。这是因为:咬牙坚持住了,家人、狱中的生活、出狱后生活,都有人关照。有人花钱,有人跑路。
如果全部交待了,扯出其他人,结果再无依靠。那些被牵扯出来的人,会做出各种报复举动。
可是,纪检部门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没有证据,也不会轻易找上门来。从苏维埃年代的契卡开始,纪检就是活跃在内部的“特工系统”,大到工作,小到夫妻生活,都可能被秘密掌握。至于他们是如何掌握的,谁也不知道。这个系统有“卧底”,有“线人”,有“污点证人”,只是看不出来罢了。
本来,“双规”的很多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同国宪法》,除了公、检、法,谁也没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利,可是这纪检把人关在那儿,走得了吗?
变相的非法拘禁。
法律就是一团软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和法律相违背的潜规则,却被认同了。这是从人治社会走向法制会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很多人,包括干部,知识分子,都不注重违宪的事。一个国家要实现法制,首先是要保证《宪法》的落实。我们连宪法法院都没有呵。
吕廉明最后不说了,说了人家也不相信。他这种不合作的态度,带来的后果很严重。专案组长是地区纪检二室主任,对付贪官污吏,有丰富的经验。
他知道吕廉明的内心正在过关,过一种道德关。
看似风平浪静,吕廉明其实内心波涛汹涌。一个在官场混迹多年的人,就像一位在战场上驰骋多年的老兵,听声音的呼啸就知道来的是六零炮还是榴弹炮。老兵为什么不容易死,是因为他们有躲避子弹和炮火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