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第 52 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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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 那天最后麒麒还是喝上了雪鸮肉炖的汤,主人用鹿奶熬了一大锅,给两只犬的食盆分别添了雪鸮鹿奶汤,虽然没捞到块肉吃, 但有浓汤喝, 麒麒还是挺满足的, 因为汤里撒了一点稀薄的盐,虽然只有一点点, 意思意思的那种,但特别促进食欲, 他吧嗒吧嗒舔得可带劲儿了。
麒麒吃得开心,维克多就没什么不满了,他甚至还想把自己那份也给麒麒吃。
但麒麒才不是吃独食的狗, 吃完自己那份就故意蹦开去玩了,没有染指维克多食物的意思。
……
随着北极的冬天过去,温度有所回升, 现在他们生活的区域, 白天的平均温度已经可以达到零下二十几度了。
听起来还是很冷对不对,但在北极这嘎达, 这已经不算是极寒天儿了, 算是和温暖舒适沾了个边。
当然,等夏季到来,温度还会继续上升,但总体会在-10度到零上几度左右徘徊,人们想象中的鸟语花香,那是不会存在了。
当气温终于到达零度左右的时候,维克多已经长成了一条接近成年体型的大型犬, 之所以说接近而不是完全,是因为阿拉斯加属于大型犬种,其他的犬基本在一岁的时候就停止体型上的发育了,而大型犬的发育可以一直持续到十八个月,或者更长。
而这时候五个多月的萨摩耶麒麒,正好处于他的尴尬期。
这倒不是麒麒的血统不稳定导致的,事实上像他这样纯正的原始种萨摩耶,即便处于尴尬期,也没有出现猴子脸的情况,他的毛发覆盖一直都是可以的。
麒麒只是气不过,自己这么完美的小狗勾都有四肢不大协调的尴尬期,维克多他竟然完全没有尴尬期!就这么英俊漂亮地长到接近成年,直接从漂亮过渡到霸气凌人。
而自己却没有从一个小雪团,进化为一个大雪团,而是变成了一只雪白色的中号小狐狸!
阿西!
真是气死狗。
维克多知道狐狸长什么样,他已经在接受猎犬训练了,北极狐这种东西自然没少见,他还抓过几只,只是这种狐狸身上的脂肪层不如雪兔厚,数量也没有海豹多,而且也算一种保护动物,一般在不是要断粮的情况下,男主人很少指示猎犬去捕杀北极狐。
说起来,北极圈内土生土长的动物,就没有几个不属于保护动物的,但这只是名录上明令禁止捕杀和贩卖,只是对外人来说,但当地政府没有禁止因纽特人食用它们,政府的态度是很明显的,在为了生存的情况下,因纽特人可以吃他们捕到的一切食物,但如果有外人想将之做成一条经济链,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这其实还挺合理的,几千年来,因纽特人和北极的动植物都和谐相处,动物们的繁衍能力也不是盖的,但如果让外部势力介入,那么不啻为当地人类、生物和植物带来灭顶之灾,这也是麒麒从男主人儿子的口中听到的。
男主人有一个在其他岛上上学的儿子,放假的时候会回家待一阵子。
麒麒这也是才知道,因纽特人的后代也不是全部维持祖先的生活方式,有一些思想比较前卫的人,就算自己不适应外面的生活,也会送自己的后代出去上学,虽然他们很清楚,孩子们接受了学校的现代化教育就不会再甘于苦寒,但时代变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麒麒的男主人就是因纽特人里思想比较开明的那种,男主人的儿子叫科伦,在另一个岛上念寄宿学校。
当麒麒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还以为是到这里来游玩的游客,毕竟此人从头到脚都是很现代化的防寒装备,和这里村民的风格格格不入,当时他还诧异了一阵,游客就算上北极来玩,也只会在外围转悠,怎么会孤身一人跑到北极圈这么内部的地方,这也太胡闹了,很危险的知不知道?
想是这么想,不过他现在只是一条小狗罢了,人类的事情还轮不到他去管,加上维克多一直在呼唤他,他就甩甩头跑走了。
当他第二次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从男主人他们的屋子里走出,身上已经换上了因纽特人防寒的传统皮大衣,脑袋上也带着海狗皮的帽子,光从外形上看起来已经和每日劳作的村民们没两样了。
但犬类认人主要靠的不是眼睛,而是发达的嗅觉,所以看到这个年轻小伙子的第一眼,麒麒还是立刻在心里把他和上午那个时髦的背包客画上了等号。
怎么说呢,不愧是男主人的儿子,继承了男主人热爱狗狗的优良基因,当科伦注意到麒麒这条纯白的萨摩耶幼犬的时候,眼睛一亮,当即蹲下身,伸出手掌,嘴里发出小狗勾会感兴趣的声音,轻轻地呼唤他。
村里好不容易来个看着眼生的,麒麒当即尾巴一摇就要奔过去围观,但是维克多却轻轻叼着他的脖子,不许他随意靠近陌生人,看着科伦的眼神虽然慵懒,但暗含警告,似乎在提醒他最好不要随意接近麒麒。
科伦看到维克多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见猎心喜,好神俊的犬,哪怕是父亲养了这么多年的犬只,这样的犬他也是第一次见。
但是下一秒他就读懂了维克多眼里的警告。
当一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阿拉斯加用警告的眼睛盯着你的时候,你最好乖乖听话。
科伦当即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恶意,手上空无一物,但他到底不敢随意接近了,可他又实在不舍得离开,只好就地坐了下来,维持一个不惹怒那条大狗的距离,美滋滋地观看起两条狗来。
只是远远看着不靠近的话,维克多没有意见,他也分辨出了这个人身上有男主人屋子里的气味,而且看他那见到可爱的麒麒就走不动道儿的样子,的确也不像什么坏人,不过,远观可以,随意伸手不行。
在心里划下道道的维克多,只是随便瞥了一眼男人,见他没有靠近的意思,也就懒洋洋收回视线,不再管他了。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叼着麒麒的皮毛耳提命了一番,让他保证不随意接近陌生人。
现在的维克多仗着先一步发育身材高大,叼他一萨摩耶幼犬和叼北极狐似的,尤其还在陌生人面前,这让麒麒极为不满,觉得损了面子,连忙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要维克多答应不可以随便叼他的脖子。
其实麒麒虽然是幼犬,但几个月的萨摩耶幼崽也不小了,维克多并没有真的像母狮叼小狮子一样把麒麒叼起来,如果真那样做,会咬伤麒麒的,他只是叼着麒麒的脖子,不让他大脑快过四肢地随意行动罢了。
对于来自麒麒的严正抗议,维克多只是动了动耳朵,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总之就一副,我没在听,你猜我答没答应吧。
麒麒眯起杏核眼,总觉得变成了犬类之后,维克多也学坏了,不像当年那只大狮子那么耿直,麒麒说啥他听啥了,比如叫他不要叼自己的脖子,就经常不听不听的。
哼,不是你维克多有嘴,我也有的好吧!
麒麒的嘴也不小,他仗着维克多不敢下狠嘴,一下子就挣脱开来,一溜烟儿跑到维克多身后去,趁着对方放松的时候,一口就咬上了维克多的尾巴尖。
怎么样,难受吧哼哼。
他记得雄狮特别不喜欢让幼崽叼尾巴尖,变成狗子的维克多,应该也继承了这一习性吧?
没错,无论是狮子维克多还是狗子维克多,都不喜欢被随便叼尾巴尖,毕竟尾巴上的构造是很灵敏的,也就是很敏感,叼进温热的嘴里的确会不舒服,而且会立刻升起愤怒和被挑衅的感觉。
但如果下嘴叼的人是麒麒,那就另当别论了。
维克多可以接受任何麒麒的小坏习惯,叼尾巴这种事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