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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的西餐厅,明亮的大堂,优雅的侍者?,刘思杰身边有着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气氛非常好,正当?他右手抚着领带打算坐下的时候,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哎哎,”郑淑娟拽了拽儿子的衣袖,甩了下头,使了个眼色,把刚要坐下的儿子挤到另外一边,语气非常不好地说?道:“坐那边去。”
他们所订的桌子是六人桌,长桌面对面各两人,加上左右两边的加座正好六人桌,郑淑娟和唐依坐一边,Keith本来打算坐到唐依对面,结果被他老妈拉到了身边坐了单人座。
某K搞得莫名其妙,脸上也流露出了疑惑的神色,身为一个律师,Keith的感?觉一向很敏锐,现在他敏锐地发现唐依的不对劲,看着那唐依和他老妈对面那空空椅子,他的眼神扫视了一下唐依,精准地问出了问题:“还有其他人要来吗?”
“怎么阿依没告诉你?么?”郑淑娟奇怪地看了一眼唐依,发现后者?低着头不说?话,看不清她的表情,于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认为唐依这是害羞了,想想也对,毕竟是劝了好久才答应的:“是这样的……哎!丁太太!这边!”
没有等到老妈的答案,Keith看着老妈挥手,顺着老妈的视线,他看见了一个跟他老妈差不多年纪,从打扮来说?应该同样是师奶(家庭妇女)的女人,还有一个年轻英俊,同样西装革履的男人。很好,不需要给?出答案他已经猜到这顿晚餐吃的到底是什么了。
唐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双鞋是刚刚某人帮她挑选的,很漂亮,线条也好,款式也好,价钱当?然也很好,可?是她的脚很痛,因?为是新?鞋的关系。新?鞋总是磨脚的,可?就算是这样,依旧有无数的女人继续买新?鞋,哪怕这双鞋会让双脚磨出并不美观而且很痛的水泡,哪怕水泡挑起来之后会留下难看的伤疤,哪怕伤疤过后会有更难看的茧子。
其实?她更喜欢自己以?前的那双鞋,穿起来很舒服,然而明知道以?前的那双鞋快要坏了,甚至保不住的时候,她还要继续穿下去吗?
忽视着身边人凌厉的视线,唐依站起身,半低着头,露出一个以?前见客户时练习过千百次的微笑,礼貌又不失亲切,搭配着今天特意从头到脚更换过的行头,看起来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女孩子,年轻,漂亮,有活力,又有女人味。
当?然不会。她会把那双鞋送给?别人,送给?能够好好保存它的人。
“咦,Keith?你?怎么会在这里??”
年轻的男人走到餐桌前,听语气似乎已经和某K认识很久,这让唐依的心微微一颤。
郑淑娟指着自己儿子和年轻男人:“怎么你?们两个认识吗?”
年轻男人很有礼貌地微笑着回答:“是啊,我跟Keith以?前在高院经常碰面。”
高院……唐依一激灵:“你?也是大律师?”
微微一愣,年轻男人温和地微笑,点了点头:“是,我叫丁志琮,叫我Ken就行了。”
“刘太太,怎么你?没跟唐小姐说?清楚我家阿琮的情况么?”
同样过来的师奶有点不满的问道,她可?是跟她儿子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有个坐过牢的小舅子已经让人很不满了,要不是儿子觉得人不错,她根本就不想带着他来。
“不好意思。”
郑淑娟干笑着,她明明已经跟阿依说?了很多遍了,怎么连人家是大律师都不记得。不过这也不怪她,唐依根本就没有认真停过,就算听的时候也是神情恍惚的,她连要相亲的对象的名字都没记住,何况其它。
几个人落座,Keith的脸色铁青,郑淑娟的脸色尴尬,丁师奶的脸色不满,唐依却有些不知所措。Ken的表现一直都很温和,对唐依也一直都是彬彬有礼,充满了绅士风度,有这样一个人作对比,想起自己平时没少对唐依大呼小叫的某K脸色更青了。
如坐针毡的吃完一顿饭,觉得气氛有些诡异的郑淑娟提议:“丁太太,干脆让他们年轻人在一起多多相互了解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丁太太倒是没有太大的疑议,一顿饭下来也看得出唐依的教养很好,谈吐,仪态都还算是配得上她儿子,至于其他的优点或者?缺点,暂时没发现。
两个师奶就这样离开了,顺带带走了全场最大的电灯泡:“杰仔,你?不是说?律师行下午有事吗,有事就先走吧,琮仔会送阿依回家的。”
直到某K消失在视线内五分钟以?后,全身一直处于僵硬状态的唐依这才终于缓缓地呼出了一口?气。
[——真是……不容易。(* ̄▽ ̄)]
见到唐依松了一口?气的模样,Ken莞尔一笑,放下手中的红酒杯,有点玩味地望着对面好像是逃脱了大灰狼的桎梏的小白?兔:“你?,跟……Keith……”
唐依忽然发现自己因?为刘思杰的离开而得意忘形了一下下,她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做出一个不是那么的尴尬的表情:“看得出来?”
唐依的表现让丁志琮笑意加深:“想看不出来都很难。”
“我……同……Keith……”唐依咀嚼着几个字:“他是我老板来着。”
微不可?见的点了下头,Ken小麦色的皮肤和阳光的笑容总带给?人一种?夏天沙滩般的凉爽感?觉:“我知道,刘太太都跟我说?过。”
丁志琮的态度很奇怪,也许是唐依以?前没试过相亲的原因?,反正她认为他的态度很奇怪,那种?态度很容易给?人一种?“他什么都知道,他掌控很多事”的感?觉。
唐依开始破罐子破摔,她耷着肩膀:“有一件事她没跟你?说?过,因?为她也不知道……我们以?前拍过拖,我跟Keith。”
“哦,原来是这样。”Ken又再次点了点头。
“……”唐依等了半天都不见对方的其他反应:“你?没话说?吗?”
Ken弯着嘴角看着唐依,歪着头,似乎不太明白?:“我应该说?什么?”
唐依瞪大了眼:“我以?前跟他拍过拖!”
Ken再一次点点头:“我以?前也拍过拖,不过不是跟他。”
这一次,听明白?Ken的潜台词的唐依终于绷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她终于一改以?前“左耳进右耳出,左眼进右眼出”的毛病,认认真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她人生中两辈子第一次的相亲对象:他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几岁,皮肤黝黑,但也并不是特别黑,跟某人差不多,一看就是常常运动?晒日光浴的人;长得还挺帅,不是小白?脸的那种?类型,有点SunnyBoy的类型;再加上高学历高收入,工作还是体面的律师……
“怎么看你?都不像是需要出来相亲的人啊。”
被一个同年龄的异性,还是一个他相亲的异性,还是一个他相亲的稍稍有些好感?的异性,这样近距离的红果果打量,丁志琮的耳朵不自觉地红了起来,已经放在桌上的红酒杯再一次握在手中,喝了一口?,顺便?躲避着某个女人过分热情的视线……
饭吃完了,酒喝完了,丁志琮喝了酒,所以?他不打算开车,唐依没有车,而且也不想坐车,于是两个人慢慢地走在马路上,丁志琮送唐依回家。
从餐厅到唐依的家路程并不长,但也并不短,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唐依发现她的相亲对象是个爱好广泛的人,而且好像非常喜欢运动?,滑雪,游泳,篮球,他甚至还会冰上曲棍球,真是高大威猛、国家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