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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58年,10月12日。
晴……大概是多云。
昼夜温差大,早上最好穿毛衣,不注意保暖的话容易感冒。
这是我来到异世界的第七天。
每次想起几天前,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都觉得恍如隔世。
嗨!谁能想到才放暑假没几天,正是在家中玩游戏的大好时候,一眨眼的功夫家就没了。
作孽啊!我那些还没通过的游戏,爷爷带我钓鱼刚买的那套鱼竿,我妈做的排骨……
说真的,有点想家了。
这几天,从被吸血鬼拐走关进地牢,险些被吃干抹净;到遭遇帝国军戴上炸弹项圈,带路救人从而获救;再和其他囚犯一同被带到这处帝国军的临时营地,由战地医生抽血化验,检测体内是否被血族植入隐患。
我就是普普通通的高一学生,何德何能能来这个妖魔乱世的时代。
来到营地后,帝国军看我的超能力还不错,想拉我参军入伍,以我咸鱼的个性还是算了吧!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妈妈常说不要强出头,爸爸也说枪打出头鸟。
真要是成了冲锋在前,与妖魔整天斗智斗勇的帝国军,那样的生活对我来说太残酷了。
话说要不是那群吸血鬼非要逼着人反抗,我个人还是不想打打杀杀解决问题的。
我就是个凡人。
没杀过鸡,没见过血,狠不下心,冷不下血。
遇到坏蛋会害怕,第一时间不是冲上去当英雄,而是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叔叔来解决。
或许,我就适合生活在和平年代慢慢长大,找一份可以浑水摸鱼的工作,继承老爸老妈的房子,结婚生子、混吃等死、度过余生。
不对,我本就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良家,真要是一穿越就冷血无情才是怪事。
即使我的手上沾染上鲜血,我还是个好人,这叫正当防卫对吧!
陈坤坐在桌子前,拿着羽毛笔在纸上用汉字写日记。
写完上述的内容,陈坤用笔在最下方写了一句:
好好活着,不做出头鸟,看有没有回家的可能。
侏儒大叔躺在床上,看着坐在一旁认真写作的陈坤,问道:“又在练字?通用语熟悉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
陈坤翻开笔记本的另一页,拿起羽毛笔写另一种文字。
这种文字很像是复杂化的音符,它们就是陈坤突然学会的通用语,书写时的文字部分。
通用语的读法、写法一同被陈坤瞬间学会,但通用语终究不是用了十几年的汉字。
和别人对话还能顺利使用,真要写的话就有些不习惯了。
通用语的写法与汉字的写法差距有点大,加上想到通用语的某个词情不自禁地写出同一个意思的汉字,总之很别扭。
所以,陪侏儒大叔疗养的时候,陈坤向战地医生要了一本笔记本,用来练习通用语的写法,以及写写日记发泄情绪。
现在不说有多好,至少不会写通用语+汉字组合成的句子了,就是侏儒大叔经常嘲笑陈坤写的字真丑。
至于侏儒大叔为什么需要疗养,那是因为吸血鬼会在囚犯体内注入寄生虫。
一旦囚犯没有定期被狼人注入麻痹物质,寄生虫就会从沉睡中醒来,不断在宿主体内繁殖,直到宿主在痛苦中死去为止。
对,那种寄生虫就是狼人体内的血线虫。
幸好战地医生用特殊方法取出寄生虫,要不然侏儒大叔的小命就不保了,迟早变狼人。
因此,和侏儒大叔一批的囚犯基本都在病床上躺了三、四天,除了陈坤。
“阿坤,为什么不参军?我要是有超能力,有军队的人邀请我加入,我一定会参军。”
侏儒大叔坐起身,靠在墙上问向陈坤。